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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
2025-06-13 16:04:49 中国水产学会
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,推动渔业科技创新发展,贯通产学研推用对接渠道,实现科学研究、试验开发、推广应用“三级跳”,助力渔业高质量发展,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、中国水产学会(以下简称“总站学会”)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优秀科技成果(以下简称“三新”成果)遴选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总体安排

  遴选工作坚持“公开、专业、务实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有关单位推荐、遴选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、专家通讯评审、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组织,渔业优秀科技新成果分为新技术、新产品和新装备三类,遴选出不多于20项(件)成果。

  二、推荐时间

  即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。

  三、遴选方式

  各省级(含计划单列市)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学会、涉渔科研院所(细分至所一级)和高等院校(细分至学院一级)、中国水产学会各分支机构负责组织并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地区、本系统、本单位或本领域的“三新”成果,并出具推荐意见。

  四、遴选条件

  近3年(2022—2024年)渔业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成果。其中,新技术除渔业领域实现的科技创新外,亦包括其他领域的先进技术在渔业领域的跨界应用。参选成果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
  (一)符合国家科技研究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,对渔业科技进步、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助推作用;

  (二)核心技术突出,创新性较强,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;

  (三)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条件,无需中试、熟化;

  (四)潜在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;

  (五)对渔业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,解决渔业生产实践中关键性技术难题;

  (六)知识产权权属明确,无任何纠纷,已完成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核准、登记、注册等规定程序。

  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:

  (一)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、已经大面积推广或大规模使用的、已经获得“三新”成果荣誉的;

  (二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,或存在潜在风险,对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;

  (三)涉及国家秘密的;

  (四)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的;

  (五)不能提供完整材料和相关成果证明的;

  (六)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。

  五、推荐数量

  各推荐单位根据遴选条件推荐渔业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装备,每类不超过2项(件),总计不超过5项(件)。

  六、其他事项

  (一)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和推荐,为渔业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  (二)遴选申请表(附件1)及有关证明材料,纸质与电子版需各一份。

  (三)遴选申请表Word版本可在总站学会官网(http://www.nftec.agri.cn/)下载。

  七、联系方式

 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评价与示范处

  联系人:张龙

  联系电话:010–59195439

  邮箱:sfc200909@163.com

 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

  

  附件:1.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申请表

            2.申请表填写说明

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  中国水产学会 

2025年06月13日  


附件1.docx

关于开展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2025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.pdf

关于印发《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年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