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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水产学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
2026-10-19 15:16:07 中国水产学会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要求,经立项申报、专家论证等程序,我会决定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(见附件)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把标准质量关。标准编写单位要认真开展实地调研和数据验证,严格按照GB/T 1.1-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》格式要求进行编写,确保内容科学合理和标准格式规范。

二、做好相关标准衔接。标准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吸收和借鉴相关的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,并做好紧密衔接,避免与现有标准产生交叉和矛盾。

三、广泛征求意见。标准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不得少于20个,尽可能包括标准所有利益相关方;同时上报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(评价与示范处),在学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,周期不少于30天。标准编写单位应对征求意见进行分析和处理,并按要求填写标准意见汇总表。

四、严格遵照工作程序。征求意见完成后,应将标准送审稿、编制说明、标准意见汇总表和有关附件报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秘书处审查。由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秘书处组织评审。

标准编制过程中有关问题,请及时与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。

联系人:评价与示范处 夏芸

电  话:010-59195143

电  邮:sfc200909@163.com

地  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(邮编:100125)

 

附件:2026年第二批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

 

 

中国水产学会  

2026年10月19日

中国水产学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.pdf